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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組織改造 提升服務效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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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於日前三讀通過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」及「榮民總醫院組織準則」。未來輔導會「新機關」正式掛牌運作時間,將遵照行政院律定的生效日期施行,並以施政無縫接軌及提升服務效能為首要目標。
此次,為配合政府組改工程,輔導會組織法及榮總組織準則兩案,於六月十八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已於七月三日由總統明令公布,對於提升退除役官兵的服務照顧,輔導制度的精進,及醫療機構經營整合的強化,均助益甚大,亦為行政院組織改造之重要法案。
近年來,政府秉持「精實」、「彈性」及「效能」三大原則,積極推動行政院組織改造。
在凸顯「精實」原則方面,將原有三十七個部會精簡為二十九個,澈底檢討政府職能,合理配置公務人力,以期有效抑制員額膨脹。
在強化「彈性」原則方面,重點包括:一、鬆綁中央行政機關組織法規,賦予行政部門組織設計彈性;二、發揮多元組織型態,重新建構公私部門關係,釐清政府與民眾關係,發揮便民效果;三、推動政府法人制度,讓行政部門在人事及經費運用上更具彈性。
在發揮「效能」原則方面,重點包括:一、強化跨部會協調治理能力,解決單位間功能重疊及權責不清問題;二、結合企業管理精神,展現行政部門為民服務的能量。
此次行政院組織改造,基於對國軍退除役官兵權益及福祉的重視,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」未來仍將在行政院所屬二十九個部會中扮演重要角色。
為配合政府組織改造,輔導會仍採「委員會」型態,並秉持組織整併、員額精簡及業務擴增等原則,調整現有組織架構,以提升業務功能,會本部計成立七個業務單位及五個輔助單位。另為因應自國防部移出的非戰訓業務,其中退除給付業務將由輔導會承接,新設「退除給付處」,以擴大對退除役官兵的服務範疇。
依據新完成立法的組織法規定,輔導會掌理下列事項:其一、退除役官兵輔導之綜合規劃;其二、退除役官兵之服務、照顧及救助;其三、退除役官兵之就養、養護及權益;其四、退除役官兵之就學、就業及職業訓練;其五、退除役官兵之就醫、保健及長期照護;其六、退除役官兵之退除給付發放;其七、所屬服務、安養、職業訓練、醫療、事業、勞務及農場機構之督導、協調及推動;其八、其他有關退除役官兵輔導事項。
屬委員會型態的輔導會,係統合性的機關,將發揮以民為本,為退除役官兵服務的精神,致力於協調統整跨機關或跨單位有關退除役官兵服務輔導業務,並進行策略規劃,以展現輔導會的服務功能。
配合組織改造,輔導會正研擬「募兵制」退輔措施方案(草案),採分類分級概念,置重點於志願役退除役官兵之就學、就業面向,兼顧就醫、就養及服務照顧工作,以擴大募兵成效;同時掌握產業發展脈動,勤訪企業瞭解人才需求,增加退除役官兵在地就業機會。
總之,輔導會將繼續秉持「精實、彈性、效能」之組織改造原則,擴大對退除役官兵之服務範疇,發揮業務統合功能,以提升整體行政效率,促進國家總體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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